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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东方学院
来源:网络
学校性质:民办普通本科院校。
招生层次:普通本科、专科(通过单招等方式)。
招生对象:
单招面向符合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条件的考生。
本科面向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。
录取规则:
普通类专业:对于实行 “专业 + 院校” 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,若投档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;对于实行 “院校 + 专业组” 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,同一专业组内不设专业级差,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,如有未满额的专业(类),学校将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剂;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、理工类进档考生,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,不设专业级差,若投档成绩相同,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;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 “招生计划 1: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” 的规则执行。
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: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,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、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学校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遵循志愿录取。若投档成绩相同,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、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排序;若生源省份无明确核算办法,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,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排序,文化成绩相同者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排序。
校区地址:位于廊坊市东方大学城,有主校区、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、医学院校区等。
职教规划指导
周老师
从事职业教育指导规划十年有余,致力于帮助广大学子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升学指导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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